民间借贷夫妻间借款离婚后要还吗-【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6 01: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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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网讯 夫妻间的借款行为,没有夫妻关系的时候还要偿还吗?张某与王某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王某向妻子张某借款人民币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并于2003年5月出具了借条,约定3年内归还。2004年2月,张某、王某二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但协议中并未提及该笔借款。离婚后,张某多次持借条向王某索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王某归还该借款。
本文具体案情情况如下,张某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理由是:本案中,夫妻双方虽然没有事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作出任何约定,但是这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出具的借条本身可以被认定为隐含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即借条满足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处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要求。
该案的审理依据是怎样的呢?从形式上来说,对王某在婚姻关系内出具的借条的效力应当认定为有效,张某的诉讼请求应得到支持。单纯从出具借条的行为看,可以认定这种隐含的含义的存在,否则就没有出具借条的前提。借条显然也满足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处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要求。
最终该案审理结果如下,从形式上来说,对王某向张某出具的婚内借条的效力应当认定是有效的,并且应当认定借条本身包含着两种含义:一是明确的借条本身的效力,二是隐含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